织密基层“防护网” 守护老年人健康******
老年人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兔年春节是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首个长假。为守护老年人过好健康年,各地统筹城乡医疗资源调度、织密基层“防护网”,广大医护工作者和防疫人员坚守一线。
春节期间,为了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诊,福州市公布了多个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有需求的老年人可以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这些家庭医生每周会根据签约群众的具体情况,定时走访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为他们送去“防疫健康包”,做一些基础检查,遇到紧急情况,为他们做好转诊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健康。
据陈铭介绍,目前她们的团队已签约居民近3000人,老年人有700多人,针对重点老年病患,她们团队分类建立档案,按时随访。此外,春节假期,她们都安排了值班医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其中多数高龄、失能、有基础病。为应对春节期间人口流动给老年群体带来的防疫压力,沈阳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夯实防疫措施。
在浙江省嘉兴,所有养老院在春节期间都加强了防疫管理,全力守护在院老人们健康安全。
目前,这家养老院内居住着120多位老人。院内制氧机、氧气瓶、常用药品等医疗资源储备到位,并配备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保证院内正常就医。遇到必须外出就医的情况,养老院按照就近原则,确定对口接诊医疗机构,建立会诊转诊运作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养老院防疫力量,嘉兴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工作专班制,建立“日调度”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每日调度、统计和上报疫苗接种、人员感染、物资保障和医疗救治等情况。
记者:李昂、郭圻、王怿文、李涛
编辑:吴炜玲、王雅璇、何莉、郝瑞
制作:新华FM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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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